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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行注冊制丨主板投資入市手冊(六):主板發行上市審核(四)
時間:2023-07-27瀏覽:10035次

編者按:為幫助投資者充分了解深市主板改革后的相關規則變化和投資風險點,深交所投資者服務部推出《主板投資入市手冊》。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主板發行上市審核”相關內容。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應當滿足哪些上市條件?

答:發行人應當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的上市條件和標準。具體如下:

(1)境內企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①符合《證券法》、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②發行后股本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③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④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標準。⑤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2)紅籌企業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或者存托憑證并在深交所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①符合《證券法》、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發行條件。②發行股票的,發行后股份總數不低于5000萬股;發行存托憑證的,發行后存托憑證總份數不低于5000萬份。③發行股票的,公開發行(含已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份總數超過4億股的,公開發行(含已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發行存托憑證的,公開發行(含已公開發行)的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發行后存托憑證總份數超過4億份的,公開發行(含已公開發行)的存托憑證對應基礎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10%以上。④市值及財務指標符合《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標準。⑤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類別

市值及財務指標

一般境內企業

(3套)

“凈利潤+現金流/收入”標準:最近3年凈利潤均為正,且最近3年凈利潤累計不低于1.5億元,最近1年凈利潤不低于6000萬元,最近3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1億元或者營業收入累計不低于10億元

“預計市值+收入+現金流”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且最近1年凈利潤為正,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于6億元,最近3年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不低于1.5億元

“預計市值+收入”標準:預計市值不低于80億元,且最近1年凈利潤為正,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于8億元

已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

(2套)

市值不低于2000億元

市值200億元以上,且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科技創新能力較強,在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

未在境外上市的紅籌企業

(3套)

預計市值不低于200億元,且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于30億元

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在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且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

營業收入快速增長,擁有自主研發、國際領先技術,在同行業競爭中處于相對優勢地位,且預計市值不低于50億元,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億元

存在表決權差異安排的企業

(2套)

預計市值不低于200億元,且最近1年凈利潤為正

預計市值不低于100億元,且最近1年凈利潤為正,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低于10億元


(免責聲明:本文僅為投資者教育之目的而發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深圳證券交易所力求本文所涉信息準確可靠,但并不對其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做出任何保證,對因使用本文引發的損失不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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